审计报告的内容比较复杂,规范的审计报告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:
1.标题
审计报告的标题通常有两种写法。一种是公文式标题写法,由审计对象、事由和文种三大要素组成。例如:《xx市审计局关于XX商场2010年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》、《xx审计事务所关于xx公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审计报告》。另一种写法省略审计对象和事由,仅由文种一项要素构成。
2.主送机关
主送机关是指审计报告的送达单位,也就是审计任务的下达者。他们主要是授权或委托审计的机关、单位,也可以是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被审计单位本身。主送机关写在标题的下一行,要顶格书写,后面加冒号。
3.正文
(1)导语
导语也称前言,是审计报告的开头部分。要求简明扼要,说明有关情况,一般包括:说明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依据、审计的范围、审计的步骤、审计内容以及进行审计工作的起止时间,并说明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。
(2)主体
审计报告的主体通常包括基本情况、审计内容、审计决定、审计结论四部分。
基本情况:基本情况主要有三个方面:一是被审计单位的情况简介,包括企业名称、性质、规模、业务经营范围、企业管理概况、固定资金及流动资金的规模等;二是审计期内的主要问题及对利润指标、产值指标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;三是总结评价被审计单位主要问题。
审计内容:要写明在审计中查证、查明了哪些被审计事项,事实过程如何,存在什么问题等等。
审计决定:一旦通过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确实存在问题时,就要依据国家政府的法令和财经纪律,提出合理、公正、恰当的处理决定或意见。审计决定既可以集中地写,也可以分别写在各项存在的问题之后。如果在审计中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有什么问题,在主体部分详细写明查证、查明了哪些被审计事项及其情况即可。
审计结论: “结论”也称审计评价,是针对被审计单位各项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所作的评价和意见。对审计合格的单位,要给予肯定的评价,不合格的单位,要作出否定的评价,“意见”又称建议,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,由审计人员提出的有关财政财经工作改进的意见。由于这些意见针对性强,措施合理得力,往往是报告使用者重点关注的内容,也是审计报告价值的重要体现。
(3)签署
正文结束后,由审计组主审及其成员签名盖章。签章是为了让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,对撰写的报告负责。审计报告的签署写在正文的右下方,要写明审计单位的全称和审计人员的姓名,再在下面注明成文的日期。
(4)附件
附件是对正文补充说明的佐证材料,有时也是审计报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附件主要是凭证、账簿中发现的材料、有关人员的证词、调查时的笔录等证据,以及数据列示等。一般是在正文的左下方标注附件的名称与份数,并将证据的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报表附在审计报告之后,以备查用。